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指引
当您想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简称交强险 ) 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 简称车险 ) 时, 应该如何办理投保手续呢? 您可按照本指引提示的步骤办理交强险和车险投保手续, 也可拨打" 全国保险服务热线 ", 如95500 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请求帮助。
(1) 交强险/ 车险投保指引 ( 投保流程 )
需要购买交强险
选择财产保险公司
提供投保信息
提交技保申请 ( 含保费试算 )
交付保费
收取保险单
(2) 交强险投保须知
如果您投保交强险 , 您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可以通过财产保险公司的服务专线、代理业务网点或者直接上门到财产保险公司任何一个营业网点购买。
如果您是初次投保, 在投保时需要向财产保险公司提交所投保机动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 应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办理批改手续时, 再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若您上年已经投保了交强险, 本年在同一家保险公司续保, 一般情况下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不在同一家公司续保的, 需要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上期交强险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文件。然后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指导下, 填写交强险技保单, 回答有关询问。如果您对交 强险条款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可以要求业务员予以解释说明。在交付保险费后, 财产保 险公司应向您提供交强险的保险单、保险标志和保险费发票。
(3) 车险投保指引
首次投保或转投另一家财产保险公司 : 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 如为未上牌新车, 应将购车发票、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一并提供给财产保险公司, 在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投保单所列明的项目如实、完整的填写。经保险公司验车、核保、同意承保后, 由财产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及保险证, 保险公司按照保单上载明的承保项目和保险期限承担保险责任。
您的新车正式上牌后应及时通知财产保险公司。在同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续保车辆: 行驶证发生变更的, 应重新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您投保前, 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 了解您拥有的保障权益。
投保单填写: 投保单内容, 需由投保人本人按照所要投保项目填写无误后, 在投保单上签章。
您拿到保险单正本后, 请仔细核对投保内容, 如有问题及时更正, 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
在保险期内, 如保险单记载内容发生变更, 请及时告知财产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