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会员条件和服务内容》
一、会员条件
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凡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管理规范和业绩突出的地方社团组织;组织、热心支持质量管理事业发展的社会机构、理论研究并具有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只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取得单位会员资格。
凡从事质量管理方面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支持与关心企业的各界知名人士,只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取得个人会员资格。
二、会员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办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会员享受的服务
(一)参加本会举办的专题讲座活动;
(二)申报协会开展的推选活动,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权;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国际考察与交流活动,参加由我会推荐申报的国家级评选表彰活动。
(四)可在协会网站上展示企业或个人的相关介绍、突出业绩、个人事迹。
(五)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信息将首先通知各会员单位,会员单位享有优先参与的权利;
(六)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单位资格证书。
五、会费标准及汇款方式
我协会收到企业加入《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会员单位申请登记表》后,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凡被同意接收成为我协会成员者,由协会下文通知入会企业或个人,接收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按批准会员收费标准上缴会费。
会员单位会费:2000元/年
汇款方式:
名称: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
账 号:13020153090249242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包河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