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年安徽省质量奖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委、质协,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行业质协: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强省的决定,激励和引导我省企业走上卓越之路,实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树立追求卓越的典范企业,推动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素质,增强我省产品、服务和企业的竞争力,2008年将继续开展安徽省质量奖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安徽省质量奖评审标准继续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04),按照《安徽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科学、公正、企业自愿的原则,以“标准审核、用户评价和现场验证”为主要方式,在注重企业管理水平的改进和提高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
二、申报企业要在积极争创省质量奖的工作中,认真学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重视创奖过程中的价值,在自我学习、自我评价中,提高企业持续改进的能力和综合绩效水平。为使有关人员深入理解、掌握标准并有效实施,一季度拟举办一期标准培训班(见附件)。
三、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实施ISO9000族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获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有强制性技术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
2、近四年有为社会广泛认可的名优新产品或用户满意产品,经济效益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认真贯彻实施ISO14000族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企业“三废”治理达标;
4、企业连续四年内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
四、申报材料包括:
1、安徽省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二份(仍用2007年格式);
2、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逐项对照进行描述,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附录B)和自我评价报告(含图表,不得超过六万字)各一份;
3、证实性材料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环境监测报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信息管理系统情况,名牌产品或用户满意产品情况,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情况,近四年获奖情况,“三废”治理达标情况,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证书复印件,以及申报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
4、申报企业所在市经委或所属行业协会、省直有关部门签署的对申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意见一份。
五、2004年获省质量管理奖的44户4年有效期已满的企业,按照《安徽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重新申报。
六、时间安排:申报企业必须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经委或所属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由其提出初审评价意见,择优推荐,于6月30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七、各市经委、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和《安徽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推荐,同时要注意引导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模式,树立追求卓越经营的理念,开展自我评价和改进,提升企业的整体绩效和竞争能力。
各市、各行业对具备申报全国质量奖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争创全国质量奖。
附件: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培训班预通知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