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皖质协〔2012〕04号
关于推荐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 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质量管理协会章程规定,并经省经信委和省民政厅同意,省质协拟于2012年召开换届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现将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1、了解、掌握党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 2、承认省质量管理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从事质量研究、质量管理及质量教育工作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教学人员、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新闻工作者及其他有关人士; 4、热心质量事业,积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质量管理活动,有较高声望和影响者; 5、多年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者; 6、担任第四届理事期间热心协会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的理事。 在推荐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的基础上推荐常务理事和副理事长人选,由理事长办公会议提出候选人,再提交第五届理事会议审议。 二、时间要求 请你单位接函后,按照要求推荐理事候选人,并填报“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于 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省经信委内) 邮编:230001 E-mail:aqca@ahec.gov.cn 电话/传真:0551—2876707 附件: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二O一二年二月九日 抄:中国质协、省经信委、省民政厅 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加文件)。

